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税计算器
说明
应纳税所得额 = 每次收入金额
应纳税额 = 应纳税所得额 × 适用税率(20%)
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,以个人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,不扣除任何费用, 以支付单位或个人每次支付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时,个人的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。
一、征收范围
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,是指个人拥有债权、股权而取得的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。
利息,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而取得的利息,包括存款利息、贷款利息和各种债券的利息。按税法规定,个人购买国债的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免纳个人所得税,个人储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股息、红利,是指个人拥有股权取得的股息、红利。按照一定的比例对每股发给的息金,叫股息;公司、企业应分配的利润,按股份分配的叫红利。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,除另有规定外,都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二、税率
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,适用20%的比例税率。
三、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的计算
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,以个人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,不扣除任何费用。
应纳税额 = 应纳税所得额 × 适用税率 = 每次收入额 × 20%
四、关于"次"的认定
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,以支付单位或个人每次支付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时,个人的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。